林芝市农业农村局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开展林芝市“十三五”时期扶贫产业项目清产核资工作的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区乡村振兴局 区党委农工办 区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藏政办函〔202164号)以及《西藏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西藏自治区党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扶贫产业项目资产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藏农厅发〔202323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摸清林芝市“十三五”时期市级扶贫产业项目资产底数,进一步加强扶贫产业项目资产管理,明晰产权关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动扶贫产业项目可持续发展,林芝市农业农村局拟开展林芝市“十三五”时期扶贫产业项目清产核资工作,现诚邀符合资质的单位前来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十三五”时期,林芝市市级实施扶贫产业项目8个,涉及投资2.4亿元。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市级“十三五”扶贫产业项目开展清产核资,指导各县(区)在规定时限内(630日前)完成“十三五”扶贫产业项目清产核资工作,以及项目登记造册、梳理收益情况、撰写报告等工作,同时完成七县(区)成果验收。

二、报名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有清产核资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须知

(一)愿意参与本次报名单位,请于2023519日至524日,1730前将报价单及相关材料送至林芝市农业农村局301室或发送至lznyncjfzghk@163.com

(二)递交报名表时,请一并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等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PDF)

(三)所提交报名资料的所有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四、联系地址

西藏林芝市农业农村局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德吉路28号。

五、联系人

     办公室电话:0984-5822303

       李辉:1351894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