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推进齐抓共管工作局面,筑牢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针对我市农产品生产主体现状,需要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农户等各类生产主体中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督促生产主体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和依法生产法治意识,依照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诚信自律、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拟印制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资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就印制该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资料进行询价,择优选取单位(公司)印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单位:林芝市农业农村局
二、询价项目:林芝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资料
三、资金预算:3.99万元(大写:叁万玖仟玖佰元整)
四、报告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
(二)具有相应的农资经营资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须知:
(一)有意愿参与本次询价的单位,请于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期间将报价单及相关资料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电子版请报送至:lzsnmjzjk@163.com);
(二)参与询价的单位请一次性报出最低价格及最优质服务保障,报价单须标明单价及总价,报价材料不得涂改,一经提交后不得更改,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三)递交报价材料时,请一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受法人代表委托进行报价的请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价人要承诺所提交的报价资料的所有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五))询价评审及定标原则:在每份询价报价文件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以报价和信誉等资质最优者为成交供应商。
联系地址:林芝市农业农村局(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德吉路28号)
联系人:平利扬
联系方式:0894-5827293(办公电话),13628942217
电子邮箱:lzsnmjzjk@163.com
序号 |
项目 |
规格 |
材质 |
数量 |
1 |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户) |
30cm×45cm |
户外海报写真 (带背胶亮膜) |
3500 |
2 |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企业) |
30cm×45cm |
3500 |
|
3 |
禁限用农药名录 |
30cm×45cm |
3500 |
|
4 |
蔬菜类经常检出问题药物清单 |
44cm×58cm |
3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