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农业农村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关于开展SSR分子标记荧光毛细管电泳检测的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5   浏览次数:   【字体:

由林芝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承担的林芝市重点研发及转化项目“林芝茶树特色地方种质资源的挖掘与保护”,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SSR分子标记荧光毛细管电泳检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通过公开询价方式确定检测机构。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YCX2024-01;

2.项目名称:林芝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SSR分子标记荧光毛细管电泳;

3.项目属性:服务类

4.品目类别: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5.投标有效期:60天;

6.采购方式:询价;

7.预算金额:人民币4.67万元;

6.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4.67万元;

8.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SSR毛细管荧光电泳检测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限

组织提取

100个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内

荧光引物合成

30对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内

SSR分子标记荧光毛细管电泳

20板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内

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内容进行报价。

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文件声明函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资格文件声明函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载明详细联系方式、均需加盖公章并密封):

1.须具备有工商部门核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独立法人资格(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文件声明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资格文件声明函;

5.单位业绩证明材料1-3个(需加盖公章);

6.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7.报价函明确报价(需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 7 22 18

地点:林芝市德吉路28号(林芝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彭红,联系电话:15208043305

本项目评比申请文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前送达规定地点,申请人文件需完好密封,保证采购人收件时的密封完整,破损的评比文件将被拒绝。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比选办法

    在每份询价相应文件符合询价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和信誉等资质最优者为该项目检测机构,择优选择1家供应商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