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农业农村局
为切实做好2026年我市计划内化肥采购工作,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并且保证计划内化肥采购质量及时效,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综合评比的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具体要求和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林芝市农业农村局
二、采购人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德吉路28号
三、采购预算金额:1650万元(大写:壹仟陆佰伍拾万元人民币)
四、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投标单位(公司)按照采购人公告中报名条件要求,资格审查按序提供以下资料:1.招标代理资格证书;2.人员资质;3.在林芝市财政局备案登记证明;4.提供9月、10月、11月纳税证明或本年度一次性交税证明;5.提供信誉证明(在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企查查网无不良记录证明);6.提供履行合同的承诺函。完整提供以上资料者视为响应本次采购公告,进入下一轮评分环节;未提供其中一项资料者取消本次采购资格。
六、综合评比需提供材料
(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按照收费标准下浮百分比及合法合规收费情况;
(二)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三)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开展招标工作的固定经营场所、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拟服务我方人员有参加过规定的政府采购培训,熟悉政府采购法规和采购代理业务的法律、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专职人员;采购招标过程中的应急处置方案、流标废标措施、质疑处置流程、紧急情况处理等措施方案,代理机构工作制度,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内部监管制度;
(五)提供近2年完成类似招标代理项目的数量、项目质量、中标通知书等资料;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参与本次采购的企业(单位),公示期为5天,请于2026年1月6日下午17:30之前,将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密封盖章送至林芝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411室),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九、请一次性报送相关资料,不接受二次报送资料。
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一、所提交资料目录清晰,页码准确,所有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联系科室:林芝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411室)
联系人:扎西次达,17789080042
附件:2026年林芝市计划内化肥采购遴选招标代理机构评比
2026年计划内化肥采购遴选招标代理机构评比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