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农业农村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要求,现公布林芝市林芝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林芝市农业农村局网下载(http://www.nyncj.linzhi.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林芝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德吉路28,邮编:860000,电话:0894-582285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林芝市农业农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第二十条的规定,我局筛选出涉及民生、群众关注度高的86条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公开涉农通告公示71条、财务信息6条、政府公报5期,双公示1条,行政执法信息3;依据上级部门要求公开政务便民热线及纪委监委派驻组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等配套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二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坚持“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筑牢信息保密防火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三是明确工作职责。由办公室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网络信息跟踪、网路舆情研判,及时更新动态信息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集约化网站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加大公开平台建设,将藏猪养殖、茶叶推广、黄牛改良、春耕冬播、春防秋防(春季动物疾病防疫,秋季动物疾病防疫)、驻村工作、党建工作等全年重点工作以简报及图片新闻形式给予公开共计2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宣传教育培训不足,缺乏专业信息技术人员,公开的信息审核把关不严,栏目更新不够及时缺乏实效性,网站互动回应不及时,依申请公开制度建立还待完善等。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组织精干力量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专题培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加强《条例》的学习领会,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三是加大高质量涉农信息的筛选力度,鼓励各县(区)多上报有价值的涉农信息;四是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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