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农业农村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09-08   浏览次数:   【字体:

                                                                                

   2025    9  3  

第一部分市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4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SM

(一)人员编制情况

林芝市乡村振兴局机关行政编制25个,县处级职数5名,科级领导职数11名,职级数16个。全局有干部职工50人,其中干部32人,正式工人2人,公益性岗位5人,三支一扶人员8人,聘用职工3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强化资金保障,农牧业产业项目建设井然有序

截至目前,2024年农牧业建设项目总投资49432.32万元,涉及项目48个,完成投资34154.33万元,投资完成率69.09%,资金支出28365.74万元,资金支出率57.38%。目前完工18个,在建26个,未开工4个。支持农牧产业有机保供基地建设4个已列入2025年衔接资金计划中。

2加强统筹协调,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再上新台阶

守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截至目前,全市累计识别监测对象3271262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154582人,边缘易致贫户127479人,突发严重困难户46201人;已消除254994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138524人,边缘易致贫户97379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9户91人;未消除73268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1658人,边缘易致贫户30100人,突发严重困难户27110人。

精准落实各项帮扶举措。今年针对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万元的7229户33640人,截止目前,制定完善一户一方案帮扶措施21918条,已落实帮扶措施19467条,落实率88.82%。

衔接项目资金管理规范截至目前2024年到位四级衔接资金150126.61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99516万元),涉及项目239个,开工239个,开工率100%。中央衔接资金支出95878.36万元,支出率96.34%;四级衔接资金支出136639.89万元,支出率91.02%。

消费帮扶动力进一步激发。持续推广“832销售平台”,2024年,“832平台”上架企业(合作社)27家,127种产品,共计销售额668.29万元。截至2024年11月底,消费帮扶实现销售额2.31亿元,超额完成年度销售目标。带动农牧民就业4257人,其中脱贫人口773人,发放薪酬3914.11万元。

高原和美乡村建设高效推进。2024年计划实施高原和美乡村100个,截至目前,已开工建设100个,资金支出8.79亿元,支出率90.57%。

农牧民新风貌进一步显现。全市推广运用“积分制”的村(居)有496个,累计投入资金4850万元,兑换积分数量达124.5万个,兑换相应物品价值240万元。

农村厕所革命和人畜分离有序推进。经摸排,目前全市农村户厕普及率达98.6%,已累计实现人畜分离30130户,申报2024年改厕计划405户,截至目前已完成326户。围绕“四清两改”,累计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30497人次,共清理农村生活垃圾2501.37吨、清理白色生活垃圾395.76吨。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初显。截至目前,全市资产总额累计达19.24亿元,经营性资产9.27亿元,非经营资产9.97亿元。全市共流转土地4.92万亩,土地流转出租合同298份,入股合同2份,涉及工商企业28家,2024年平均流转价格497.17元/亩,土地流转已然成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来源的重要渠道。    

3加强数据调度,一产产值和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成效凸显

2024年前三季度,林芝市农牧林渔业总产值为124983.4万元,同比2023年增长13.6%。其中:农业产值69029.8,同比增长19.1%;林业产值4535.9万元,同比增长4.7%;牧业产值47886.4万元,同比增长6.8%;渔业产值431万元,同比增长5812.1%;农林牧渔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3100.3万元,同比增长8.3%。2024年前三季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9775元,同比2023年18361元,人均增加1414元,增速7.7%。其中:工资性收入3618元,占比18.3%,增长252元;经营净收入12452元,占比62.97%,增长789元;财产净收入13.6元,占比6.6%,增长95元;转移净收入2399元,占比12.13%,增长277元。

4强化监督检查,提升工作效率

强化政策引领,市委农办作用发挥显著。市委农办及时组织召开市委农村工作会等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中央、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等会议、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出席讲话,把脉定向、安排部署工作,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落实落地。及时制定印发政策性文件,明确全年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举措,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2024年以来,林芝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要求,紧盯农业农村领域可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党纪学习教育,重点围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乡村振兴中简单“一刀切”突出问题严谨细致开展专项整治排查,强有力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提质增效。截至11月21日,全市共排查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639个,目前已完成整改616项,整改完成率96.4%,正在整改23项。

第二部分

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92024年林芝市乡村振兴局机关决算公开附表

部分

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总体决算说明

1.2024年度本年收入28392977.86元。其中:财政拨款经费收入28746977.86元(其中存量资金364000元),与上年对比2024年减少186601.13元,同比减少比例为0.6%,其原因是:2024年扶贫贷款贴息资金比上年减少1230000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564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2107138.5元。

2.2024年总支出为29839839.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为28746977.86元,与上年对比2024年减少1095755.87元,同比减少比例为3%,其原因是:2024年扶贫贷款贴息资金比上年减少1230000元。其他支出(援藏资金)1092861.5元,该资金用于2022年消费帮扶产品销售快递物流运输费用补贴。

3.财政结转资金为109000元,比上年减少573666.6元,同比减少比例84 %,购买服务(2023年项目绩效检查评价)89000元;民族团结经费20000元;其他收入(援藏资金)2107138.5元,该资金用于2022年消费帮扶产品销售快递物流运输费用补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2024年度本年收入28392977.86元。其中:财政拨款经费收入28746977.86元(其中存量资金364000元),与上年对比2024年减少1095755.87元,同比减少比例为3%,其原因是:2024年扶贫贷款贴息资金比上年减少1230000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564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2107138.5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总支出为29839839.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为28746977.86元,与上年对比2024年减少1095755.87元,同比减少比例为3%,原因是2024年扶贫贷款贴息资金比上年减少1230000元;其他支出(援藏资金)1092861.5元,该资金用于2022年消费帮扶产品销售快递物流运输费用补贴。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24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8746977.86元(其中存量资金36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863036.28元(人员经费支出11249278.27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13758.01元),项目资金收入16883941.58元

2、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746977.86元,其中:基本支出11863036.28元(人员经费支出11249278.27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13758.01元),项目资金支出16883941.58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746977.86元,其中:基本支出11863036.28元(人员经费支出11249278.27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13758.01元),项目资金支出16883941.58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总支出为29839839.36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978元,占总支出0.1%;农林水支出26431110.37元,占总支出88.58%;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399355.98元,占总支出4.69%;卫生健康支出696467.41元,占总支出2.33%;住房保障支出1282927.6元,占支出4.3%。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34954.88元占总支出比例3.60%、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1666.2元占总支出比例0.01%、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6467.6元占总支出比例0.02%、行政单位医疗512565.37元占总支出比例1.78%、公务员医疗补助122702.04元占总支出比例0.43%、购房改革补贴支出1251486元占总支出比例4.35其中:住房公积金821406元,购房补贴430080元、其他社会保障就业补助支出(类)三支一扶人员经费356267.3元占总支出比例1.24%、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贷款奖补和贴息(类)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3170000元占总支出比例45.8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干部职工体检经费61200元占总支出比例0.21%、公共租赁住房(类)市直周转房维修改造经费31441.6元占总支出比例0.1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行政运行8454726.89元占总支出比例29.41%、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650528.82元占总支出比例12.70%、其他民族事务经费29978元占总支出比例0.1%,机关服务经费62993.16元占总支出比例0.2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

2023当年预算数

2023当年决算数

2024当年预算数

2024当年决算数

合计

479222.38

479222.38

513541.82

513541.82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16094

16094

4530

4530

3.公务用车经费

463128.39

463128.38

509011.82

509011.82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63128.38

463128.38

509011.82

509011.82

2)公务用车购置

(说明:“三公经费”经费支出情况:全年共发生“三公经费”经费支出513541.82元,比上年增加34319.44元,同比增加7%,其中:公务用车经费发生支出509011.82元,比上年增加45883.444元,同比增加9%。今年公务用车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原因是今年单位因机构改革与农业农村局合并,工作任务繁多,出差次数和人数相比去年要频繁,车辆经费也相应的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发生4530元,比上年减少11564元,同比减少72%。今年公务接待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原因是今年单位接待工作组共计3次,27人,单位陪同人员10人。)

因公出国(境)费用今年未发生。

六、2022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总体情况。

2022年我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11224859.07 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202159.07元。其中,基本支出11224859.07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是人员经费10770810.97元,具体包括基本工资1,612,870元、津贴及奖金5072611.51元、伙食补助266400元、社保经费1670222.29元、其他社会保障经费8133.8元、住房补贴43008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79042.24元、住房公积金82140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110045.13元;二是公用经费613758.01元:其中:办公费86243元,印刷费9000元,水费20200元,电费90000元,邮电费1977.01元,差旅费30000元,公务接待费4530元,工会经费1611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元,维护费14900元,其他交通费7100元,公务通讯补贴5247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6238元。比上年数增加39571.46元,差旅费、水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比上年有所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0元、会议费0元、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0元、专用材料费0元、干部培训费0元、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0元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干部职工差旅调研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我局支出率达到95%,因有些工作要到2024年才能完成,所以有的支出未达到要求。例如:购买服务(2023年项目绩效检查评价)预算356000元,支出为267000元,支出率75%;民族团结经费预算50000元,支出20000元,支出率60%。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我单位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一直遵循以下四项原则:一是专款专用原则。各县区扶贫部门对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用工程资金,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贪污扶贫资金。二是监督管理原则。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随时接受审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强化监督管理,按照“事前审核、事中检查、事后评价”的要求,把专项资金的审批分配、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结合起来,堵住漏洞、严格监管。三是社会公示原则。定期通过各级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示扶贫“双到”资金的筹集、管理及使用情况,并将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四是公开透明原则。资金的使用、审批、发放等,坚持公开透明,集体讨论决定,按有关审批程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操作。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本单位截止2024年,没有需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4年我单位项目支出17976803.08元。比上年减少205590.42元,同比减少1%。其中重点重大项目支出为林芝市扶贫公司产业贷款贴息资金13170000元,占项目总支出的60%支出率为100%,该资金用于市扶贫公司支付2024年产业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绩效运行监控表

项目名称:

54040024T000001435390-林芝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项目负责人:

巴桑卓嘎

联系电话:

13628946120

主管部门:

307-林芝市乡村振兴局

实施单位:

307001-林芝市乡村振兴局机关

单位:元

资金构成

预算数

执行数

权重

执行进度

得分

资金总额

13,170,000

13,170,000

10

1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3,170,000

13,170,000

10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   

单位资金

-   

-   

年度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推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目标1:计划安排产业和基础设施类项目资金8576万元,重点用于7个重点帮扶县。
  目标2:计划安排产业贷款贴息资金1360万元。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性质

绩效指标值

绩效度量单位

权重

完成值

完成率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备注

1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帮扶全市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

100

5

100

100%

5

2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产业贷款项目

172

8

172

100%

8

3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数

100

8

100

100%

8

4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受益县(区)

7

8

7

100%

8

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受益重点帮扶县

7

8

7

100%

8

6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10

5

10

100%

5

7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按照时间节点下拨资金

100

%

6

100

100%

6

8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资金预算数

9936

万元

6

1317

基本达成目标

10

其余资金分配至各县区

9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资金支出标准符合率

100

%

6

100

100%

6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得到稳定增收

定性

10

100

基本达成目标

6

11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重点帮扶县农牧民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改善

定性

10

100

基本达成目标

7

12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各相关部门配合满意度

95

%

10

95

100%

1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重点项目:指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贷款的奖补和贴息支出;用于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方面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2023年绩效评价附表:

22、林芝市乡村振兴局整体二稿8.922、林芝市乡村振兴局整体-已出22、林芝市乡村振兴局项目 (批注)22、林芝市乡村振兴局项目-附件1林芝市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